“鉴于夷人幽闭于夷馆之中,深恐其中发生病疫,今后可许其遵照前例到海憧寺及花地一带游散和消遣。他们每月只许去三次....,但一行不得超过十人。”
这是曾在中国海关任职的美国人马士,在其著作《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中的一段记载,他在书中说清朝嘉庆二十一年(一八一六年)某前总督对于外商限制曾一度放宽,现在又重加制订,公布了上述清朝政府的规定。
那么,当时的行商及洋商,在广州的商馆中是怎么工作和生活的呢?我们今天一起看看外国人的笔下的记载和叙述。
外国人在商馆安全吗?
在我国清朝及近代历史上,由于西方列强的鸦片输入和入侵,当时的朝廷和中国人,对西方人怀有敌意,历史上也发生多起中国人和外国人的冲突事件,但对于居住在广州十三行商馆里的外国商人来说,他们居住在这里安全吗?
我们首先来看作为美国洋行合伙人的亨特在《广州“番鬼”录》中的记录,他首先介绍说:外国侨民在广州所占据的地方离珠江边约300英尺,离澳门80英里,离伶仃60英里,离虎门炮台40英里,离黄埔碇泊所10英里。这片地方东西宽约1000英尺,各国商馆就建在上面。
对于居住在这里的外国侨民或洋商商人的安全问题,亨特这样写到:
“在世界各地,再也没有一个地方当局,对于外国人的人身安全比这里更加注意的了.....,中国政府并没有条约义务要对这些人加以保护。他们只是勉强被允许在广州居住,然而,当地政府对他们的保护是不遗余力的。”
可见,在美国洋行人员的笔下,居住在这里的外国人非常安全。当时广州的地方政府,还是极力保护他们人身安全,其根本的出发点是:不想让他们与中国人接触,更不想他们与中国人发生冲突。
当地政府是如何“保护”商馆的呢?亨特在其书中也做了详细记录:除了在美国馆和同文街的拐角处经常有士兵守卫外,在外国人经常出入的地方或郊区,都有士兵驻守,以便随时驱散可能肇事寻衅的中国人,或将迷失方向的外国人送回商馆。
通过研究和对比中外史料,客观地说,当时居住在商馆里的外国侨民或洋行商人是非常安全的,中国人不会随意进入商馆,对于历史上发生的中国与外国人的冲突,大多是发生了非商馆区,或外国人酒后寻衅滋事,才导致冲突发生。
从这个角度讲,美国人亨特作为洋行人员,他对商馆的观察和记录,也是客观的,符合当时的情况。
外国人可以自由出入商馆吗?
“这些商馆为外国来宾、帝国客人备有华丽的设备,但是它们实际上成了镀金的鸟笼。”这是美国人马士在其著作《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中的一段话,从其记载中,我们可以看出,当时清朝政府对外国人是严格管理的,不允许他们随便出入商馆,更不允许到广州城内随意游玩。
根据马士的记载,当时清朝政府要求:“夷人不准有饮酒滋事并在外间过宿,亦不得赴近城的村落墟市中游荡”。清朝政府做出这样的规定,目的就是杜绝外国人在广州肇事的根源——从根本上还是抵触外国人,并担心外国人与中国人更多接触。
虽然外国人不能自由出入商馆,但在商馆内,也保留了一些运动和休闲的场所,马士在著作中说,可供数目比较多的人运动的场所,就是六家商馆前面居中的一片广场,长宽约为五百英尺乘三百英尺。
马士还说,在商馆里的外国人,也可以去游隔江一哩里左右的几个花园,只能每月三天结伴前往,并须在一个通事亲身监护之下,通事对于他那批人们中的一切滋事或无礼行为都要负责,显然这是要用他的钱袋,或许要用他的身体,甚至可能要用他的头来负责的。
可见,当时清朝政府允许外国人去商馆外游玩,是有条件的,需要“通事”担保才行,作为中国人的“通事”,要拿着脑袋做担保,如果游玩过程中,发生意外或冲突时间,清朝政府就要追究他们的责任了。
对于外国人外出游览之事,《广东通史》中也有记载:“英国驻广州大班又提出外商与行外商人交易、外商外出游览等要求;广东当局只准许其某些要求,如规定每月初二、十八两天,外商由通事带领到海幢寺和陈家花园游览、散步等。”
对比下中外典籍的对外国人出游的记载,基本一致,但《广东通史》中说规定“每月两天”,而外国人的记录中是“每月三天”,至于谁的记录更符合当时的情况,有兴趣的读者,可以进一步查阅相关资料而进行研判。
当然,我们不能简单的地说《广东通史》中的资料就是最权威的,因为如果阅读它的时候,你会发现,该史志中也是多处引用上述外国人在书中的记录。
中外人员在商馆的生活
“中国人根据习俗,开始在商馆前面唱大戏,整个活动将会持续三到四个礼拜,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
这是英国传教士、当时东印度公司翻译马礼逊在他和朋友通讯中的记录,这些信件收集在《马礼逊回忆录》中,在更多中外典籍的记载中,都提到了当时中国人“唱大戏”的记载,因此,马礼逊的记载可信度较高。
有时候,外国商船来到广州后,也会组织一些演出。例如,美国人亨特在《广州“番鬼”录》中写到:
各船的进口货已起卸完毕,每艘船排成优美的行列,等待装运茶叶......船长和船副都是慷慨好客的,有的船上还有乐队,奏乐来款待客人。“范西塔特号”的乐队甚至还到广州商馆来演奏过一次,他们在广场上演奏,招待全体外国侨民。乐声还吸引了许多中国人,这对于他们来说是极为新鲜的事。
在商馆里,不仅仅居住着外国人,还有中国的“仆人”。曾在广州居住半年的瑞典人彼得·奥斯贝克在《中国和东印度群岛旅行记》,细致的地观察和记录了他们的生活:
中国仆人他们的工作包括:在商馆的餐桌旁伺候,洗碗,清洁刀叉,晚上给院子里和房里的灯添油,打扫小船等类似的事,打扫房间....。
作者还观察了中国人吃饭情景:商馆里的工人吃饭时,每个人从旁边一个装满新鲜米饭的大桶里,盛上一碗满满的饭,然后在院子里围坐成一个圈吃,吃完后一次又一次地装饭,同时还吃些其他的菜。
对于这些司空见惯的日常行为,作为中国人的作品中,很少去详细的地记录,但作为外国人,对中国的一切都是新鲜的,都会做相应的记录。
作者还说:能使用桌椅吃饭的人等级就高一些,但没有桌布、刀叉,也没有餐巾,而是用手帕替代。鱼和肉等都被切成小块,像蔬菜一样装在桌上的盘里或罐里,这样每个人就能夹取他自己最喜欢的菜吃,他们烧的肉没有酱汁,也不做汤或类似的食物,每个人拿两根筷子和一些装着切好的肉的盘或罐,就好像是在吃茶点。
美国人亨特还在《广州“番鬼”录》中记载了自己参加行商的宴请,他说:参加过一次无外国菜的“筷子宴”:
我们吃的菜有美味的燕窝羹、鸽蛋,还有海参,精制的鱼翅和烧鲍鱼,这些只不过是全部菜色中的一小部分,最后还有各式各样的点心。饮料是用大米酿造的“三苏”,也有一种用绿豆、一种用黄皮水果,、以及其他我们从未听到过的东西酿成的酒。盛酒的是小银杯或瓷杯,每只杯都放在制作精美的银座上。
这些宴会确实令人赏心悦目,至今仍使人记忆犹新。主人热情好客,彬彬有礼,散宴时每次都送我们到大门外,然后吩咐脚夫打着写有他们姓氏的大灯笼,护送我们返回商馆。
从这些外国人的记录,我们可以看出,当时的行商,对于洋商人员,既要按照官府的要求,严格管理他们,同时,在一起共事、做生意过程中,也充满了人情味,这符合中国百姓的民间做事的习惯。
如果你发现了更多当年商馆内的工作、生活记录的细节,欢迎分享和互动交流。
名家简介
董兴宝,山东潍坊人,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现为广东省作家协会会员、山东省作家协会会员。在广东工作6年,曾担任广东清远市政府文化顾问(2014-2018年)。主编出版过《北江茶道》(南方日报出版社2014年出版)、《清远故事》(新华出版社2017年出版)和《中华洞河之道》(广州出版社2018年出版)等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