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海关监督”驻节在广州,为帝国宫廷里的皇帝及满洲贵族们的私人利益,而吸取那个繁盛的商业城市的资财。他总是一位满洲人,但为了要使他自己不至于过分地自作主张,又绝不会是一位贵族,一般从皇族的世传奴隶“包衣”里选拔出来的......。
这是曾在清朝海关任职的美国人马上士在《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中的一段话,讲述的是广州粤海关监督一职由“包衣”担任。
本人主要讲述下,外国人笔下的粤海关监督这一特殊的官职,以及鲜为人知的“包衣”的故事。
粤海关监督及职权
1829-1842年在广州美商旗昌洋行工作的美国人亨特,经常与粤海关打交道,他在其著作《广州“番鬼”录》中写到:粤海关监督,是一个在广州为对外贸易而特别设置的职位。他由皇帝任命,地位与省的督抚大员相当。“户部”本是中国政府管理财政的一个部,但在当地,大家就误称粤海关监督为“户部”。
其实,历史上的“粤海关”确实是清朝户部管辖的一个机构。根据《广东简明史》记载:1685年清政府宣布“开海贸易”,并设立粤海关、闽海关、浙海关、江海关,管理对外贸易和征收关税的事务。粤海关大关衙门,设在省城五仙门(今广州市海珠广场五仙门发电厂附近)内,管理关务的最高长官为粤海关监督。
可见,美国人亨特的记录,基本符合实际的情况,在一些西方文献和书籍中,称“粤海关监督”这一职务为“河泊”(由英语Hoppo音译而来),但中文的“河泊”为明清时代官府向渔民征收渔税的机构,因此,这种称呼其实并不太合适。
别看看这小小的“粤海关监督”,却是当时中外人士眼中“最肥的职务”。《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中说:“最肥的关务官职就是广州的粤海关监督,掌管广东沿海各口和珠江三角洲的航运及征税事宜。”
该书中还强调,他的能否尽职或如何组织收税,全靠税收的官方陈报额和取自商民的实收额之间的差额的大小。也就是说,粤海关的自由裁量收税权非常大,甚至可以说,对于一些进口或出口的中外商贸公司,想收多少就收多少,这就为他们谋取私人利益创造了条件。
事实上,当时粤海关的收税十分复杂和混乱。根据《广东简明史》记载,当时的关税除了船钞和货税两种,还有“规礼银”、附加税。此外,还有从粤海关监督起至书吏、家人、通事、巡役等所勒索的陋规。这些勒索的陋规费加起来,比正税要大两倍以上。
因此,正如美国人马上士等记载的那样,粤海关监督这个“肥缺”,不单是一个钱财的榨取者,也是一个聚财者和散财者,他聚敛到的钱财,不能都归自己,相当一部分要直接送给宫廷中的人们,上至自至尊,下至妃嫔太监。
《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中特地强调说:担任粤海关监督这一职务的主要任务是搜刮缴纳户部以外的税款,还要搜刮大宗礼品送给那些赞助他获得任命的人。据一般的说法,他上任后第一年的收入是抵偿他买官的花费,第二年的收入是用来维持他的职位,第三年的收入是用来买到一个回家退休并且还留给他一笔巨大的财产.....。
粤海关的监督及下属官员,与当时国内的行商和国外的洋商相互勾结,获取了大量的财富。例如,曾在英国东印度公司担任翻译的马礼逊,在收录在《马礼逊回忆录》的一封信中说:“我认为任命广惠(当时清朝的一个官员)为粤海关监督对我们的贸易有利,对那些和他打交道的英国商人都有益处。”我们从中可以看出,外国洋行机构,积极与粤海关监督攀上关系,通过行贿等减少贸易关税。
对于这个粤海关监督,每年给朝廷送多少礼物呢?《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中说:粤海关监督这个职位应该征得的正式税额虽然每年不足一百万两,他分派出去或者送礼、贪污的款项却超过一千万两。
对于这样一个肥缺,由谁担任呢?我们接着讲述。
包衣担任粤海关监督
“粤海关监督职务,一向是由皇帝钦派的满洲人担任,他是代表宫廷和宫廷人物的。完全处于省正额官秩之外,虽然为了赋予他应有的地位和权威,他具有与总督平行而班次略后的官阶....”
这是《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中的一段记载,但实际担任这一职务的“包衣”并非“满人”,对此,我们在下文中解释。他的职务虽然是独立的,但比广州总督要低。
两位美国女学者韩书瑞(SusanNaquin)和罗友枝(Evelyn Rawski)合写的著作《十八世纪中国社会》中提到:清朝皇室的内库就直接从对外贸易中牟利,1685年朝廷设置了一个粤海关监督的职位,通常由内务府的“包衣”出任,以保证各种收入能归内库。还有大笔额外的款项由粤海关监督报效皇上。
结合美国人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中的记载,我们可以看出,粤海关虽然是清朝的“户部”管辖,但其负责人则是由内务府的“包衣”派出,这是为什么呢?
《十八世纪中国社会》中解释说,清朝内务府借大笔钱给受关照的商人,还与户部相互融通资金,所有这些活动都不受正规的“户部”等官僚机构控制。这说明了清朝在官僚体系之外再造一个更深的、用于敛财的官僚体系。
对于对于清朝的“内务府”的官员或工作人员,通常都是由“包衣”担任,对此《十八世纪中国社会》也有详细阐述:清朝内务府机构是在1661年正式成立的,主要是管理服务宫廷的宦官,这一机构的官员多为家奴包衣出任,包衣来自于1644年前满人在辽河流域俘获的汉人。
我们可看出,所谓的“包衣”并不是真正的满族人,而是一些东北地区的汉人,这些“包衣”,又被认为称为“奴才”,他们既管理清朝宫廷中的日常事务,也管理统治者家庭的私家收入和财产。在17世纪后期和18世纪,清朝内务府的规模逐步扩大,功能趋于完善。1796年它已有官员约1600人。这1600人的规模是个什么概念呢?这时掌管清朝基层行政单位县一级的知县人数还不到1300人,足以看出清朝内部奢靡官僚机构的庞大。
通过上述记载,我们还发现:正因为清朝的内务府与户部关系十分密切,因此,粤海关虽然归户部管辖,但由内务府派出的“包衣”担任,这些“奴才”,正如美国人马上士所言,要听话,专心为宫廷的皇帝和达官贵人敛财,又不至于个人有太多“主见”,这就使他们成为彻底的“奴才”。
自1685以来,广州的对外贸易在征税方面,全部是在粤海关监督的专管之下完成的。我们现在想想,让这种人担任如此重要的“粤海关监督”这一职务,他们一心想着为他们的主子敛财、送礼,怎么能搞好清朝的对外贸易和税收工作呢?或许,这也是清朝走向败落的重要原因之一了。
由包衣担任粤海关监督,这种清朝“畸形”的对外贸易和海关管理体系到什么时候才结束的呢?
根据《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的记载:“直到广州不再享有对外贸易的独占权和公行的被取消时为止”,此后,粤海关监督一职也就从此不再成为中国所谓的优缺,到1904年被撤销,其职掌的权责移交给总督,屈指算来,这一职务共存续了219年,这段时间,也是清朝由盛走向衰亡的过程。
更多包衣的记载
清朝的“包衣”到底是一群什么样的人呢?《十八世纪中国社会》中说“内务府中的包衣实际也可分为四等:处于顶层的少数精英富裕而有权势,而那些位于最底层的人是那些精英包衣的奴隶。”可见,所谓的包衣,能担任粤海关监督这样重要职务的人,毕竟是少数,更多的还是普通的官员,甚至是皇宫里的仆人。
《十八世纪中国社会》中还详细讲述了“包衣”阶层的由来。根据该书的介绍,满人在未建立清朝之前,曾将汉人的战俘变为奴隶,将他们用于家内奴役和帮助满人种田种田。
在满人建立清朝以后,这些统治家族的个人奴仆,即包衣成为权势显赫的内务府的组成部分。实际上,当土地被满人夺走的华北农民名义上也成为内务府的奴仆,他们被驱遣去耕种皇家的和八旗的土地。与包衣合在一起他们构成了清初社会被奴役人口中最主要的部分。
只是,清朝的一些“包衣”比较特殊,他们当中有的陪同满族的旗民英勇作战,获得了爵位和官职,在清朝内务府任职的包衣,更是拥有一定的权限,从而获得了比普通人更多的财富和地位,但对于皇帝或贵族,他们依然是“奴才”。
对于粤海关监督和包衣的故事,各位读者有没有更多的发现或观点?期待您的分享与交流。
名家简介:
董兴宝,山东潍坊人,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现为广东省作家协会会员、山东省作家协会会员。在广东工作6年,曾担任广东清远市政府文化顾问(2014-2018年)。主编出版过《北江茶道》(南方日报出版社2014年出版)、《清远故事》(新华出版社2017年出版)和《中华洞河之道》(广州出版社2018年出版)等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