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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说岭南•董兴宝】疍家船民——外国人笔下的岭南风土人情(7)
来源:羊城晚报 云上岭南 发表时间:2024-07-18 10:55

根据《广东通史》记载,广东自古以来有一种以捞捕为生的胥疍民,被称为“胥疍家”。胥疍民以舟楫为居,捕鱼为业,查疍民生活最为艰苦,“衣不盖肤”,“不易一饱”,“故流徙失业者过半”。

对于明清时代到岭南旅居的外国人,也观察到了广东胥疍民的生活情景,并留下了记载,我们今天来看看,外国人的笔下是如何记载广东疍民生活的呢?

讲粤语的船民

由美国女学者韩书瑞(SusanNaquin)和罗友枝(Evelyn Rawski)合写的著作《十八世纪中国社会》,专门记录了广东的胥疍民情况。

她们在书中说,对于讲粤语的船民(其邻人称他们为胥疍户),除了大家庭外很少有亲属间的联系,也没有任何形式的家族组织。他们没有土地,整个家庭在船上生活,经常聚集在“船寨”中,从事捕鱼和水上运输。

《十八世纪中国社会》书中还说,生活在水上的船民们,把某种鱼看作是神圣的,以这种和那种方式将自己与其住在陆地上的邻人保持距离。尽管他们有共同的方言,而且雍正皇帝也要他们作为普通人登记落籍,但广东人继续将他们看作是一个单独的、地位低下的族性群体。

应该说,这两位美国人的描述是符合实际情况的。《广东通史》记载,在明代中后期以前,“广东的胥疍民,历来被列为贱籍,排斥于士、农、工、商四民之外,社会地位低于平民,不许陆居”。但他们也不是没有任何家族组织,《广东通史》里说,“在胥疍民中设置里长,亦称胥疍家里长、胥疍长,户籍隶河泊所。”

在明代,意大利传教士利玛窦于1582年来到中国传教,在广东的广州、肇庆、韶关等旅居过,留下《利玛窦中国礼记》,他在书中也写到:这个国家到处河渠纵横,以致走水路几乎可以旅行到任何地方去。到处都有几乎无从置信的大量各种各样的船只在航行。船只确实非常之多,以致我们今天有一位作者毫不犹疑地断言,生活在水上的人和陆地上的居民一样多。

根据利玛窦在书中的记载,他曾经沿着珠江北上,经过北江到达韶关,在珠江及北江上都观察到了“生活在水上的人”,这就是广东的“疍民”,也说明了在明代,广东的疍民数量众多。

1793年,“狮子”号轮船副船长爱尼斯·安德逊,负责护送马嘎尔尼为首的英国使团晋见中国皇帝时,曾路过广州,他在《在大清帝国的航行》书也写到:

广州城市的人口估计为一百万人:它的广阔的郊区,不加夸大,应有五十万人,如果把生活在船上的人口也计算在内当超过此数,在“广州江”上的、渔船数目极多。

这条江在接近城市时的河江面与泰晤士河的最宽阔处相等。它也出产很多各种佳美的鱼类,但江水对外来人是很不宜于卫生。但住于船上的当地居民,如我所知,取用这江水作各种用途,并无不便。

1829-1842年在广州美商旗昌洋行工作的美国人亨特,在其著作《广州“番鬼”录》中也提到了“疍民”:珠江,通称为省河,其时河面上挤满本地船只,从内地来的货船、客船、水上居民和从内地来的船艇、政府的巡船及花艇等,其数目是惊人的。

亨特提到的数目众多的“水上居民”,也就是本文说的疍民,虽然在清朝雍正七年(1729年)五月正式颁布“除贱为良”的上谕,准许查民上岸居住,但到清朝中后期,广州依然有大量的疍民在江上生活。

疍民的水上生活

对于长期在水上生活的疍民,他们的日常生活是怎样的呢?旅居岭南的外国人进行了细致的观察并留下了记录。

西班牙人胡安·冈萨雷斯·德·门多萨,虽然没有到过中国,但他根据从澳门到内地的传教士提供材料,于1585年编辑出版了《中华大帝国史》,里面详细讲述了疍民的生活情景:

书中说:很多人都在船上出生、长大。他们有的一生没上过岸,只会做父辈传给他们的营生,就是用船运货或运人。他们在船上娶妻生子,以水为邻,就像生活在村里一样,什么都不缺。

因为他们在船上养着生活所需的一切动物,如鸡、鸭、鸽子和其他禽类,以及其他可吃的所有食物。在船上还可以买到在饭馆或商店中的所有东西和只有在大城市才能买到的精致稀有物件,包括各色丝绸、琥珀、麝香和其他生活必需品和奢侈品。

对于相对贫穷的疍民来说,船上是否有“麝香、琥珀”等奢侈品呢?或许他看到的是广东有钱人用于在江上游玩的船只,或从事贸易的船只,并将这些船与普通疍民的船进行“混淆”了。

他还在书中说,在船边上,有很多花盆,里面长着橘子树和其他小果树,船上还有花园养花、种菜,用于娱乐和解决吃菜问题。船中心有鱼塘,把用网打上来的鱼放在里面养。

对于“疍民”在船上种植一些花草,并将网上的鱼进行在船上放养,倒是符合逻辑。当然,要实现这些,也需要一些更大的船,而当时广东的疍民,大多生活贫困,生活和居住的船都应该比较小。

记录和观察广东疍民生活的外国人,还有瑞典人彼得·奥斯贝克,他于1752年到广州旅行后,在其著作《中国和东印度群岛旅行记》中写到道:

如果看到一艘小船里满是光着身子的孩子和半裸着的父母,那是很平常的事,除了住在船上,他们没有其他地方可住,许多人聚在一起,靠打鱼和捡拾旧衣服、死猪等一切从船上扔下来的东西生活。

对于瑞典人笔下“光着身子的孩子和半裸着的父母”的说法,与《广东通史》中“衣不盖肤”的记载,倒是相符合,说明了当时广东水上疍民的生活条件比较艰苦。

彼得·奥斯贝克还在书中生动的描写了船上疍家人的生活:经常可以看到船上的妇女一边掌舵,一边背着孩子,嘴里还叼着一个烟斗。母亲总是只养育自己的孩子,她们把孩子背在身上,免得他们在自己做事的时候捣乱。小孩子的手上脚上都戴着银镯子,胸前挂着佩饰。父母们在孩子的背上挂一个葫芦,这样就能防止孩子掉进河里后溺水。妇女的工作基本上就是照顾孩子、做饭、编织、纺纱,大一点的孩子必须帮忙背着小的,男人帮忙洗刷。

当时的中国人也是充满了智慧,对于长期生活的水上的居民来说,防止调皮的孩子落水,在背上挂上葫芦,即使不慎调入水中,也不至于沉没水中,对于外国人的这些记载,虽然我们没有更多国内史料进行对比验证,但应该具有很强的可信度。

当然,对于大量生活在水上的疍民,引起了外国人的关注,更引起了世界著名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注意,他在《国富论》中写到:中国下层人们的贫困程度远远超过欧洲最贫穷国家中的贫困程度。据说,在广州的邻近地区成百成千的家庭在陆地上没有住所,长年累月生活在河港的小渔船上。他们能找到的食物极端贫乏,以至于任何一条欧洲轮船上扔下的最肮脏的残余食物都成为了他们渴望打捞的对象。

亚当·.斯密本人并没有来过中国,因此,在讲述这段话的时候,特地用了“据说”两个字。对于“欧洲轮船上扔下的最肮脏的残余食物”,有可能则是指猪、牛、羊等动物的内脏,或者动物的头、腿等,对西方人来说,并不食用这些部位的肉,但当时的中国人可以食用,于是便成了“渴望打捞的对象”,这也在情理之中。

你了解的自古至今的疍民是什么样的呢?如果你发现了更多有趣的相关记载,欢迎分享和互动交流。

名家简介

董兴宝,山东潍坊人,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现为广东省作家协会会员、山东省作家协会会员。在广东工作6年,曾担任广东清远市政府文化顾问(2014-2018年)。主编出版过《北江茶道》(南方日报出版社2014年出版)、《清远故事》(新华出版社2017年出版)和《中华洞河之道》(广州出版社2018年出版)等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