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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地下文物安上“防撞网” 广州“考古前置”实践入选全国优秀案例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时间:2024-12-05 10:42

12月2日、4日,城市考古联盟第二届理事会议暨城市基建考古交流研讨会、全国城市考古座谈会两场城市考古重量级会议接踵在四川成都召开。众多考古领域的专家学者以及相关部门代表齐聚一堂,共同探讨城市考古与基建考古的融合发展之路。而在近日,“全国基本建设考古和文物保护优秀案例”发布,其中“继续高举城市考古的一面旗帜——新时代‘考古前置’工作机制改革广州实践”入选。

名词解释:考古前置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在可能存在地下文物的区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进行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前,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可能存在地下文物的区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及时划定并动态调整。”这种将考古勘探、发掘事项提前到建设单位拿地前进行,以便实现“净地出让”的方式,就是大家经常听到的“考古前置”。

在全国率先通过地方立法开启“考古前置”

记者从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获悉,2024年3月,国家文物局组织开展了基本建设考古和文物保护优秀案例征集推介活动。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推荐78项申报案例,经过多轮梳理、专家评议推选,国家文物局遴选了21项优秀案例进行重点推介。

广州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也是中国受现代考古学思想影响最早的地区之一,蕴含着丰富的文物资源。配合城市建设,广州自1953年始大规模开展田野考古工作,1961年被列为全国“城市考古的重要据点”,2005年被著名考古学家张忠培先生誉为“城市考古的一面旗帜”。

广州是全国率先通过地方立法开启“考古前置”工作机制改革的城市。2013年5月1日,《广州市文物保护规定》正式施行,要求在出让或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前,应当进行考古调查、勘探,由此拉开了全市“考古前置”工作机制改革序幕。随后,又出台《广州市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前考古调查勘探程序规定》等多项配套文件,形成以“先考古、后出让”为基调的配合基建考古工作机制。

依照常规,凡因进行基本建设和生产建设需要而开展的考古调查、勘探、发掘,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广州则明确考古经费由市、区财政负担,不再向建设单位收取,不仅保障了考古工作经费,也降低了土地开发主体的经济负担,优化了营商环境。

数字赋能精细描绘文物考古“一张图”

“考古前置”建立在充分、精细的数据基础之上。2023年,以文物信息化建设为基础,广州对全市考古档案进行数字化整理,建设文物考古“一张图”,编制《广州市考古项目元数据规范》,将考古项目信息数据整合进一张图中,优化工作流程,进而提高整体工作效能。

早在2014年5月,广州市政府公布了第一批共16片地下文物埋藏区,要求在地下文物埋藏区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均须落实“考古前置”。这些埋藏区涉及越秀区的全部和荔湾、海珠、天河、白云四区的一部分,总面积约68平方公里。

同时,基于广州地下文物资源分布不均衡的特点,结合历史地理研究及既有工作成果,依托文物考古“一张图”,计划通过分期开展主动性区域考古调查,将广州全域划分为三类区域(A类,为已公布的地下文物埋藏区或推荐公布为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区域;B类,即主城区1万平方米以上或郊区3万平方米以上的地块;C类,为地下文物埋藏低概率地区),并提出相应层级的考古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考古前置”工作精细化。

“考古前置”的深入实施为广州涌现一大批重要考古成果提供了制度保障。仅近10年来,市一大道宋明城墙遗址、北京路清代木船、越秀北路宋代城墙、增城墨依山、金兰寺遗址、黄埔茶岭遗址、甘草岭遗址、陂头岭遗址、增城莲花书院、解放中路安置房项目唐宋遗址、广雅中学莲韬馆复建工程先秦两汉至明清时期墓葬、中山六路汉至清代遗址、南石头监狱遗址等频频进入公众视野的考古发现都是得益于此的典型案例。

为做好考古成果转化与价值传播,自2021年起,广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连续4年,将上一年广州地区的重要考古发现策划成展览,打造“寻迹羊城”系列品牌;并结合最新考古发现,推出“广州出土汉代珠饰展”“南石头往事”等专题展览;依托部分考古遗址,组织公众参观和考古体验,把火热的考古工地变成生动的历史课堂,拉近了公众与文物之间的距离,“公众考古”成为许多人了解广州、爱上广州的新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