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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说岭南·董兴宝】行商的困境与倒闭——广州十三行系列(19)
来源:羊城晚报 云上岭南 作者:董兴宝 发表时间:2024-06-27 16:45

根据《广东简明史》的记载,“十三行是由官府培植而成为封建政府对外贸易的广东简明史代理人,实际上是官商”。虽然“官商”垄断了对外贸易权,曾获利丰厚,但他们毕竟不是“官方出资”,而是自负盈亏的商人,他们又是如何陷入困境,最终没落和倒闭的呢?

对此,广东史书中也有简要总结:自1775年以后,不仅行商受到各级官吏的敲榨勒索愈益增多,而且西方资本主义商人竞相用高利率向行商放债,使行商中债务增加,破产倒闭的时有出现.....。

我们来看看,外国的人笔下,怎么记录行商陷入困境和破产倒闭的。

行商的“公益捐赠”

曾在广州洋行工作的美国人亨特亲眼目睹了广东官吏盘剥行商,让他们以各种名义捐款的情形,并记录在《广州“番鬼”录》中。

他在书中说,行商们却经常受到“敲诈和勒索”,迫使他们捐款,如公益事业或公共建筑,赈济灾区等,还经常无中生有或夸大长江、黄河泛滥造成的灾害。下面他在书中生动的细节记载:

“浩官,你好!”有时拜访浩官,我们谈起天来,我问对方:“今天有好消息吗?”他回答说:“太多坏消息了,黄河又闹水灾。”

这当然是不好的消息,还说“官员叫人送来一张票,他明天来,要我拿出20万元。”这显然又是勒索,而且数目甚大。

我问他给多少呢,他说“我给他五六万,假如他不满意呢,我就给10万。”

这是当时广东官吏对行商进行勒索的一个的情景。其实,这类情况经常发生。正如书中的作者所言,行商们也非常清楚,所谓水灾的严重性是被夸大了的,即使真有其事,他们的捐款中,也只有一小部分被用来修理河堤,官员们拿走大部分以满足自己的私欲。行商们可以商量、讲价,可以少拿,但不能逃避。

对于外国人的这些说法是否符合当时的情况呢?打开《广东通史》,我们发现有这样的记录:

皇帝、粤海关监督以至广州当局,都无不以十三行作为他们抽剥钱财的对象。当时有所谓贡品、贡银、军需、河工、赈灾以及公益事业等报效、捐输的名目。每次派捐款银,名为自愿报效,实为强迫摊派。

我们将《广州“番鬼”录》和《广东通史》的记载进行对比,发现两者惊人的吻合,说明广东的官吏确实通过各种方式,对行商进行盘剥。

《广东通史》中还说,勒派后行商无力支付,多系分年勉强完缴,而由官府先为借支垫解。及到限期,不能如数完缴者,重则“发县监追”,轻则“勒限完缴”,这简直是明目张胆的掠夺。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盈利再多的行商,又怎么能受得了呢?

行商捐买官衔

“凡承充十三行行商,必须具有身家殷实的条件,由本人呈报地方官府批准,并从户部领取部帖(即营业执照)始能营业。至于请领部帖所纳的费用多少不定,有时三四万两银子,有时多达20万两。”这是《广东通史》中对于普通商人成为代理对外贸易的“行商”的入门门槛。

事实上,这仅仅是入门需要的花费。当普通商人当上行商后,还要拿出钱来“捐官”。

对此,《广州“番鬼”录》中也有记载:“行商为了要提高自身的地位和巩固特权,用钱捐买官衔,其标志是一个圆形的小徽章或有颜色的小圆球缝在帽子顶上。”当时的作者,对行商的官帽都观察得非常仔细,作者还说,行商拿钱捐来的官帽,如果因犯法或破产还会被摘去,用当地人的话来说叫“摘去顶戴”,这也可说是丧失了表明他的社会公开地位的标记。

这些行商们为什么要极力花钱买官帽呢?这位美国人在书中也说:

在中国的大财主、读书人和那些凭自己的才能做了官的人的眼里,商人的地位是很低的,这也是行商捐钱买官帽的内在原因。

对于行商花钱买官帽的情况,曾在英国东印度公司做翻译的传教士马礼逊也观察到了,在《马礼逊回忆录》中,有如下记载:中国官府不仅给那些成功的文人及军官颁发品级,而且还向那些付得起费用的人兜售品级,把这当作收入的来源之一。出售的品衔只是名义上的,在礼节上享有极少的权力,中国民众并不反对。

从马礼逊的记载情况看,当时的清朝“卖官”和商人“买官”几乎是公开的行为,民间习以为常了。他还说,“行商都有一个或几个荣誉顶子。高级行商有一个是红色顶戴,这是他在财富增加后逐步买来的”。

在当时有实力的商人,成为“行商”要付出大笔钱,再捐买官衔,当然还要付出更多。

行商的倒闭

《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中,记载了一个叫兴泰商号倒闭的案例。他在书中说,这家兴泰商行,一开始成为行商时,只有不过六万元现款的资金,但是在短短几年内,经办了广州合法对外贸易总额的五分之一到四分之。

但是,经过了七年飞速而短暂的历程之后,将近1836年年底时,这家商号倒闭了。外国人的索欠要求,所提出的已达773.8768万元,其中226.0439万元经由一包括三个中国人和三个外商的联合调查委员会认可通过;47.7329万元则主要是滚增利息和未经认可的次货索赔。

该书的作者曾在清朝海关工作,他利用其的职务,获取了许多的商业数据,他对行商欠账数额的记载,都非常精细,可信度较高。

那么,作为当时的行商为什么欠外商如此多的债呢?通过查阅《广东通史》,我们可以找到答案。

对于行商来说,要承担各种进口商品的代理与销售。因此,行商对承销外商进口商品中,主要是外国的毛织品,在议定价格后,待批发给广州零售商在15个月或2年后还款,才能清算欠款。由于毛织品滞销、大量产品积压,收回货款时间太长,例如,1768年(乾隆三十三年),行商赤官承销大量毛织品,欠英公司债款18.95万两。

除了这些滞销的外国毛织品外,行商还要“被迫”购买大量西洋商品。例如,1770年(乾隆三十五年),英公司商船输入大量钟表及其他珍奇特品,广州的官员们都尽力搜罗,据为己有,或转送朝廷官员。而其采购的差事却委派行商去承担。因此,行商向洋商呼吁,让他们以后不要运来这些东西,否则“将使有些行商破产”。

在当时中国自给自足的经济条件下,中国百姓对外国人商品的需求是相当比较少的,在这种情况下,行商既要缴纳各种关税、对外商形成负债,又要拿出钱来支付购买国内贸易商的出口货物,在清朝政府或粤海关无法给与支持,甚至被继续盘剥的情况下,他们只能向外商借款。借款的利率又是多少呢?

《广东通史》中也有记载:“英商向中国行商放债,通常年利率为18%或20%。这种利率,虽比国内利率为低,但比西方国家的利率高得多。”在现代人看来,这种利率下的行商,再加上长期被盘剥、摊派,又怎么能维持长期的经营呢?

行商倒闭后,实际情况是非常悲惨的。《马礼逊回忆录》中,记载了一个行商破产的情景。他说,破产的行商首先被革去名义上的官衔,然后被依法惩办。

他还说,在他到达广州之前,发生了一件行商破产事件。破产行商叫“人和”,他的行号帐本和事务交由公行清算,结果证明情况很糟,当结果呈送给海关监督时,他被宣告破产。

结果,他被判处终身流放到西北边境的伊犁。广州人通称伊犁为“寒冷”地方。几乎没有人知道它的地理位置。行装准备好之后,人和及其他几个犯人由一些官吏负责押送,前往那个遥远的省份。

外国人对行商破产的过程就记录得非常详细,具有一定的可信度。而对于行商的破产情况,《广东通史》中也有记载:道光四年至八年(1824—1828年),先后又有潘长耀、黎光远、麦觐廷、关成发四行商因债务无法偿还,宣告破产。黎光远、关成发还被充军伊犁。

“行商在官方勒索与外商控制的双重胁迫下,经营状况不断恶化,资金周转困难,靠借债度日,以至破产。”在广州一口通商的垄断经营下,红极一时的“行商”曾一度获得丰厚的利润,但正如《广东通史》中总结的那样,大量行商破产,鸦片战争前的39家行商中,沦于破产、抄家、下狱、充军以致家破人亡的竟达22家。

【名家简介】

董兴宝,山东潍坊人,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现为广东省作家协会会员、山东省作家协会会员。在广东工作6年,曾担任广东清远市政府文化顾问(2014-2018年)。主编出版过《北江茶道》(南方日报出版社2014年出版)、《清远故事》(新华出版社2017年出版)和《中华洞河之道》(广州出版社2018年出版)等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