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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家说岭南•董兴宝】清朝粤海关和行商收税的记载——广州十三行系列(3)
来源:羊城晚报 云上岭南 作者:董兴宝 发表时间:2024-05-18 20:55

在上篇文章中我们提到,1757年粤海关成为全国对外通商的唯一口岸后,粤海关收入不断增加,例如,1821—1887年,平均每年为152万两。

通过广东史志的记载,我们知道,在清政府封建外贸体制之下,粤海关负责征收关税并管理行商,行商负责与外商贸易并管理约束外商,还代理收税。

那么,对于他们具体如何收税呢,我们来看一下中外典籍的记载。

拿尺子丈量收税

“经过通常的寒暄之后,照例询问航行的情况,于是由一名随员丈量船只,拿起一条丈量的带尺,从舵头的前部拉到前桅的后部,于是喊出长度,另一人则将其记下;然后又从船的中部,靠近主桅后面的盖板中间量出船的宽度,登记后,计算大小,以便收税。”这是《广州番鬼录》中,当时作者作为洋行职员,对清代粤海关人员收税的细节记载。

那么,外国人记载的“拿尺子”丈量收税是怎么回事呢?

我们来看《广东简明史》中的对清代粤海关收取的记载:“关税分为船钞(即船税)和货税两种。船钞是按照船的大小分为三等征收的。“一等大船,征钞自一千一百余两至二千一二百两不等;二三等中小船,征钞八百余两至四百余两不等”。

可见,粤海关是按照船的尺寸大小收“船钞税”,所以,海关人员首先要丈量船的尺寸。因此,《广州番鬼录》的记载是符合事实的,作者的观察十分细微。

对于清朝粤海关的官员,在“认真”丈量洋行船只尺寸的过程中,是否会有“自由裁量权”呢?是否有“权力寻租”空间呢?我们下文会有分析。

关税的种类有多少?

对于粤海关收取的税,到底有多少种呢?我们先看《简明广东史》的记载:关税分为船钞和货税两种。除此之外,复有“规礼银”,每船征收银1950两,折实纹银1700余两。还有“百分之六”的附加税,另外,还有从粤海关监督起至书吏、家人、通事、巡役等所勒索的陋规。这些勒索的陋规费加起来,比正税要大两倍以上。

我们看看外国人的书籍著作中,如何记载这些繁多的“税”及“陋规费”的。

在《广州番鬼录》中,十分生动地记载了粤海关官员,在行商的陪伴下收税的细节:在通知发代理人的当天,一位特派海关官员,由办事人员和许多仆人随同到船上来。他总是受到相当体面的接待,并以酒和饼干招待他。和所有官员一样,他们都很威严而又举止安闲。当他上船时,船长在舷边迎接他,全部人员则穿上“星期天服装”。

船只开舱之前,必须先缴纳“规礼和船钞”,第一个词的意思是“送礼”,是从最早的外国船只为获得进入本口岸的权利所要交的钱沿袭下来的;第二个词的意思相当于吨位税,即丈量船后依据标准收税,我们在上文中已有阐述。

上述文字文字记载中,提到的“办事人员和许多仆人”就包括了行商人员,他们负责联系洋行并带领海关人员去收税,而在日常对外贸易中,毕竟,都是由“行商”负责与外国洋行及贸易公司交流。

讨价还价收税

在现代人看来,收税、缴税都是十分严肃事情,有规范的标准、程序,而在当时历史条件下的粤海关收税,则是有一定的自有裁量,还与洋行有“讨价还价”的过程。我们来看美国人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中的一段记载:

“这条船到达以后,过了两星期之久,始承粤海关官员准予丈量,丈量乃是准许该船进口前的准备步骤;随后又立即开始了一个由来已久但永远滋长不息的争执,那就是决定在官定税额之外必须交付多少的问题。官方丈量员开始是从船头量到船尾,但一经受贿,就允许从后桅之前量到前桅之后。”

通过这段记载我们可以看出,尽管海关对各种尺寸的船只收税有明确的标准,但在丈量过程中,一旦有“行贿或受贿”行为,丈量的过程中,就有比较大的“余地”,将本来更大的船的尺寸数据缩小很多,“后桅量到前桅”,显然比从“船头到船尾”小得多。

丈量完成后,《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中还记载:随后,海关官员便开始索银2484两,船货管理员或洋行的人员拒不付给,并且以不作任何贸易即行离去相威胁;一星期后,减为1550两,其中1200两作为归公的船钞,300两作为对“粤海关监督”规费,即《广东简明史》中提到的“规礼银”。

西方洋行人员对粤海关的收税不满意,《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还记载了一个事例:1701年东印度公司试求在宁波通商,派船一艘前往,但他们发现,加征的额外勒索比在广州海关更繁重。

可见,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没有更多现代科技手段、没有对应的监控手段,海关人员的收税,他们个人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这就为权力寻租或随意索取费用创造了条件。

对此,我们既不能否认当时粤海关、行商在对外贸易中发挥的历史作用,也不能单纯用现代法制的眼光去评判当时的收税体制——试想,清代的中国,在当时如有西方先进的管理和运作模式,肯定会更强大起来,何来以后发生的列强入侵的系列事件?

如果你对粤海关及广州十三行相关的贸易话题有兴趣,欢迎阅读文中提到的书籍和更多相关书籍,我们进一步互动交流。

名家简介


董兴宝,山东潍坊人,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现为广东省作家协会会员、山东省作家协会会员。在广东工作6年,曾担任广东清远市政府文化顾问(2014-2018年)。主编出版过《北江茶道》(南方日报出版社2014年出版)、《清远故事》(新华出版社2017年出版)和《中华洞河之道》(广州出版社2018年出版)等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