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简明广东史》记载,1757年粤海关成为全国对外通商的唯一口岸。全国进出口商品交易,都由广州一口口经营。1757—1784年,粤海关税收,平均每年50万两;1785—1795年,平均每年102万两;1796—1820年,平均每年为148万两;1821—1887年,平均每年为152万两。粤海关收入的不断增加,成为清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说起清代中国的对外贸易,人们想起著名的广州十三行,即“行商”。在清政府封建外贸体制之下,粤海关负责征收关税并管理行商,行商负责与外商贸易并管理约束外商,还代理收税,行商与粤海关关系十分密切。
在广州十三行的系列文章中,我们今天看看中外典籍中如何记载名噪一时的粤海关。
洋行合伙人对粤海关与行商的记载
“只有行商才能和官方机构,即向粤海关办事,行商向粤海关监督负责所有的进出口关税,这样可使外国人省去报交关税的麻烦。”这是广州史志丛书——《广州“番鬼”录》中的一段话。
这本书是一个叫亨特的美国人所著,当时作者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少年,他被派赴马六甲英华书院学习中文,然后于1825年到达广州。随后加入美商旗昌洋行,后来成为洋行合伙人,他根据自己在广州工作期间的观察和记录,写成了这本书,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在这本书中,记载了粤海关和行商的一些情况。
亨特还在书中说,“粤海关“监督”,是一个驻扎在广州、且为对外贸易而特别设置的职位。他由皇帝任命,地位与省的督抚大员相当。“户部”本是中国政府管理财政的一个部,但在当地,大家就误称粤海关监督为“户部”,或被人认为粤海关属于地方管辖的一个机构。
对于美国人亨特记载的情况,是否符合实际情况呢?
根据《简明广东史》记载,粤海关负责管理对外贸易和征收关税的事务。粤海关有总口七处,即省城大关总口、澳门总口、菴埠总口(在潮州)、乌坎总口(在惠州)、梅菜总口(在高州)、海口总口(在琼州)、海安总口(在雷州)。
在各总口之下,又设有六十多个小口岸,交织为严密的税网。粤海关大关衙门,设在省城五仙门(今广州市海珠广场五仙门发电厂附近)内。管理关务的最高长官为粤海关监督,但有时也由广东总督或巡抚兼理。粤海关监督之下,各大总口设总口委员一人,“分司其事”。
可见,美国人在《广州“番鬼”录》中说“粤海关监督,由皇帝任命,地位与省的督抚大员相当”的说法是正确的,粤海关不是广东巡抚的下属机构,而是直接归朝廷的户部管辖。
在当时,“十三行”等行商,则是掌握着对外贸易垄断经营权的特权商人,他们负责评估进出口货物的价格,承揽进出口货税,代理买卖货物和办理海关手续,同时充当外国商人的“保商”,管理来华的外国商人和办理与外国商人相关的各种涉外事务。
在这个制度下,我们可以说,行商是粤海关与外商之间的桥梁,粤海关又是清政府与行商之间的桥梁,粤海关通过行商达到间接管理外商外贸的作用,两者关系是不是十分密切?
“河泊”—粤海关监督由谁担任
“他驻在广州,为帝国宫廷里的皇帝,、皇后们,、妃子和太监们,以及满洲的贵族们的私人利益而吸取那个繁盛的商业城市的资财。”
这是曾在汉口、广州等清朝海关任职的美国人马士,在其著作《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中,对“粤海关监督”的记载。
他还在书中写到:粤海关监督总是一位满洲人;但是,为了要使他自己不至于过分地自作主张,他绝不会是一位贵族,他总是从皇族的世传奴隶“包衣”里选拔出来的——所谓“包衣”是满族语,“奴才”的意思。
事实上,《粤海关志》记载,从乾隆十五年到道光二十年的90年间,共有粤海关监督33人,无一例外全是内务府的人。从《粤海关志》中看,粤海关监督几乎全为满人所垄断。
广州素有“天子南库”之称,自唐宋以来,就有西洋的大量船只停靠,这里成为外国商品的集散地,一些内地稀缺的物品或贵重物品,还有中原没见过的稀奇宝贝在这里都能买到,因此皇帝倾向于选择他认为较为忠诚的内务府“包衣”奴仆来负责这些买卖。
马士在其著作原文中,还称粤海关监督为“Hoppo”,音译为“河泊”,这是清代西文中对对粤海关、粤海关监督或海关官吏的称呼,但汉语“河泊”为明清时代官府向渔民征收渔税的机构,。可见,如果把粤海关监督翻译为“河泊”确实不太妥当——但一些外国人著作的书籍,如马士的著作中,确实这样翻译。
粤海关监督职责不仅是收税
从一般意义上的海关理解,“海关监督”的主要职责是管理海关并负责为朝廷收取关税,但实际情况如何呢?
“粤海关监督的职权并不仅是从广东省内各处海关征收关税;那是他的任务里的一个较小的部分,他的特殊任务是要搜刮一笔这样的款项,这笔款,还要远超过按照他的本职应该征收到的正式税款的数目,并且要能够使他分配大宗礼品送给那些赞助他获得任命的人”。马士在其著作《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中这样写到。
关于粤海关及行商如何收税的话题,我们单独阐述。
本篇文章,我们先重点讲述粤海关通过行商取得的金银财宝或西方珍稀商品,全部大量的地输送到清朝北京朝廷和广东当地官吏中。事实上,在当时的封建体制下,粤海关取得的非关税收入,包括搜集到“珍奇异宝”,都是要公开送给皇帝和朝廷,并非现代法律意义上的“偷偷摸摸的行贿”行为,在当时的清朝认为是正常的,甚至是皇帝或权臣、甚至皇妃贵人等指派的行为,但在西方人看来,有些不可思议。
我们从许多影视作品中,或者历史记载中,可以看到清朝中期,朝廷内皇帝、妃嫔及权臣家中的珍奇西方物品,实际上多数来自当时的粤海关。
基于粤海关监督公开的“上贡”行为,马士在其著作中也写到:粤海关监督上任后第一年的收入是抵偿他买官的花费,第二年的收入是用来维持他的职位,第三年的收入是用来买到一个回家退休并且还留给他一笔巨大的财产。对于这点描述,《广州番鬼录》中也有提及。
我们可以想想,粤海关献给皇宫的礼物,如果不是公开的,而是秘密进行的话,马士等作为外国人,怎么知道的得如此清楚呢?在1793年英国访华使团的记载中,甚至详细统计出了清朝西方珍稀商品的数量和价值,恰恰都证明了当时是公开“上贡”。
粤海关监督这个职位的人,要维持他的职位更久,唯一可能的办法就是竭力向宫廷送礼……每年至少要花费大量银子,去购买孔雀尾、绸缎、珍珠和其他礼物,每隔半月,、一季,、半年或一年送到朝廷。马士在其著作中,还说:可以自信地说,粤海关监督这个职位应该征得的正式税额虽然每年不足一百万两,他分派出去的款项却一定大大地超过一千万两。
我们可以想象,在广州享有对外贸易的垄断的时期,粤海关的这个职位的利益有多大了。
事实上,在近代的清朝朝廷,将大量的海关收入,用于朝廷的日常奢靡消费,不是兴办实业、发展经济,也不是兴办教育、加强国防,这也是导致清朝渐渐衰落的重要原因。
正是因为“一口通商”带来的粤海关繁荣,给清朝带来了大量关税和各种财富,在当时的清朝,户部和粤海关都是非常重要的角色。《清史稿》记载,在六部设立之初,排名分别是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也就是说清初吏部当属六部第一。
随着清朝统治趋于稳定,吏部的重要性就下降了。此时掌管户籍财经的户部地位上升。《水窗春呓》中就有记载“六部以户部为至要”,可见到了清中期户部已经成为了六部第一,掌管国家财政的户部就变得十分重要。
名家简介
董兴宝,山东潍坊人,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现为广东省作家协会会员、山东省作家协会会员。在广东工作6年,曾担任广东清远市政府文化顾问(2014-2018年)。主编出版过《北江茶道》(南方日报出版社2014年出版)、《清远故事》(新华出版社2017年出版)和《中华洞河之道》(广州出版社2018年出版)等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