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到美食,常会提到“不时不食”,一些餐厅推出应季食谱,也以“不时不食”作为依据。这些“不时不食”理论,无不强调来自于孔子,“讲的是日常饮食要应时令、按季节,到什么时令吃什么食物。”但是,很遗憾,我们都理解错了,孔子说的“不时,不食”,并不是这个意思。
这句话出自《论语·乡党》,原文如此: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食饐而餲,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肉虽多,不使胜食气。惟酒无量,不及乱。沽酒市脯不食。不撤姜食,不多食。
对《论语》的理解,历朝历代都有不同的解释,但在“不时,不食”的理解上,倒是没有太大的争议,就是“没有到吃饭的时间,不吃”!目前国内对《论语》比较权威且被认可的解释,是著名的语言学家杨伯峻先生,我们看看中华书局出版的杨伯峻先生的《论语译注》对这段话是怎么翻译的:
粮食不嫌舂得精,鱼和肉不嫌切得细。粮食霉烂发臭,鱼和肉腐烂,都不吃。食物颜色难看,不吃。气味难闻,不吃。烹调不当,不吃。不到该当吃食的时候,不吃。不是按一定方法破割的肉,不吃。没有一定调味的酱醋,不吃。席上肉虽然多,吃它不超过主食。只有酒不限量,却不至于醉。买来的酒和肉干不吃。吃完了,姜不撤除,但吃得不多。
“不到该当吃食的时候”,似乎也可理解为“时令、季节”,但杨先生在注释里特别强调,《吕氏春秋·尽数篇》:“食能以时,身必无灾”,强调了按时吃饭,按饭点吃饭。杨先生还对将“不时”理解为“不是当令时食”进行了驳斥,理由是孔子那个时代,还不一定有温室种菜技术,“即有,孔子也未必能享受”。
再来看看北京大学中文系李零教授的《丧家狗——我读论语》如何解释:不时,指不按正常饭点吃饭。有人把“不时”解释为不吃当令的粮食、蔬菜和酒肉,不对。那样的话,孔子的嘴也太刁了。
看来,是我们想多了,不仅错误的理解了“不时不食”,连“食不厌精”,也理解错,“食”不是指食物,而是指粮食。“割不正,不食”也不是说肉切得不方正,而是指宰杀、分解牲肉的方法不对。整段话,不是刁嘴讲吃,有钱人讲究,而是圣人讲吃吃喝喝的礼仪和规矩。
得出这个结论,不仅仅杨伯峻和李零是《论语》的权威,更重要的是,他们从两个方法指出了孔子不可能这么刁嘴:
一是目前没有证据显示,孔子生活的年代有温室种植技术,那时候很难吃到不是季节的食物。从我国蔬菜发展史看,孔子生活的春秋时期,正是从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型的时期,包括周王朝的井田制等一系列制度分崩离析,所以孔子要恢复“礼”。井田制是大家各耕一块地,又共同耕一块公田,耕种的作物只能是粮食,不可能是蔬菜。吃蔬菜,只能是采野菜,这种场面,在孔子编的《诗经》中常见得很。那有没可能自己弄块自留地呢?对不起,“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孔子年代从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型,大家有可能自己拓点土地,种点蔬菜,养点牲畜,但什么反季节蔬菜、温室技术,我们想多了吧?
语言学家杨伯峻先生
据杨伯峻先生考证,中国有温室种植技术,最早也是汉朝。在《汉书·循吏·召信臣传》和桓宽《盐铁论·散不足篇》里提到“不时之物”,就是反季节蔬菜,但在汉朝,也只有“太官园”和其他少数园圃才能供奉,特供给皇上和极为富贵之家。孔子即便活到汉朝,以他的身份和级别,想吃这类特供的“不时之物”,没门!
李零教授
二是孔子一生并不富裕,困顿几乎伴随着他一生,“安贫乐道”是他所提倡的生活方式,不可能是一个刁嘴。据《史记·孔子世家》,孔子虽然祖上是宋国贵族,鲁国武士,但到了他这一辈,已经是鲁国布衣。孔子的一生,很不得志,李零教授梳理了一下,大概是:小时候就是一苦孩子,司马迁说他“贫且贱”;青年时代,孔子简直就是一个民工,工作是看仓库、喂牲口;到了30岁,孔子有了点名气,齐景公和晏婴到鲁国访问,就曾问礼孔子,孔子说他“三十而立”,估计指的是这件事;到了35岁,孔子去齐国,找他的粉丝齐景公要工作,但晏婴搞破坏,工作没找到;36岁到50岁,孔子就在鲁国当教书匠,教书育人做学问,修诗书礼乐,这个时候的孔子给自己的评价是“四十不惑”,没犯糊涂;孔子的辉煌时期是在51~54岁时,当上官了,做过中都宰(相当于市长)、少司空(相当于建设部副部长)、大司寇(相当于中央政法委书记),孔子给自己的评价是“知天命”,该干点大事了,可惜只辉煌了三年,就不受鲁定公待见,与其被人炒鱿鱼,不如主动辞职更体面;55~68岁,孔子周游列国找工作,到过宋、卫、曹、郑、陈、蔡六国,其实就是在山东和河南境内转悠,到处碰壁。工作没找到,只能回鲁国,什么难听话也听惯了,所以说“六十而耳顺”;孔子在68岁时回到鲁国,修《春秋》,直到73岁去世,孔子说“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活到这个岁数,爱咋咋地,不用思前顾后,但也不能乱来。
孔子一生困顿,即便当官的那三年,也是一个廉洁的好干部,讲吃吃喝喝那一套,他看不上,他的主张是“安贫乐道”。在《论语·雍也》中,孔子这样称赞他的得意门生颜回:“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意思是:“颜回多么有修养啊!一竹筐饭,一瓜瓢水,住在小巷子里,别人都受不了那穷苦的忧愁,颜回却不改变他自有的快乐。颜回多么有修养呀!”对颜回赞不绝口,虽然说的不是他自己,但也是他的价值观。颜回比孔子更穷,孔子多少还收点“学费”,尽管是实物。但比穷,师徒两人其实是半斤八两:颜回去世时,家里穷得买不起棺材,颜回的父亲向孔子求助,孔子也无能为乐,颜回的父亲说“你不是还有一辆车吗?卖了它给颜回买棺材吧!”孔子没有答应,估计这是他最重要的固定资产。你看,穷成什么样了!
那么,《论语·乡党》这段讲究饮食规矩的记述,“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得其酱,不食。沽酒市脯不食”,又是怎么一回事呢?这些都不是刁嘴讲究,食物颜色不对,气味难闻,都是不新鲜的表现,当然不能吃。东西煮不熟,也不能吃,没有合适的酱料,这是浪费得之不易的肉食,因此不吃,等到有酱料了再吃不迟。至于在市场上买的酒肉,孔子认为不卫生、不新鲜,所以也“不食”。这些都是最基本的要求,谈不上奢侈,孔子没条件奢侈,也反对奢侈。看来,孔子不是美食家!
“不时,不食”,强调的是没到饭点不吃,为什么呢?孔子的时代,是饥饿的年代,大家一天只吃两顿饭,上午8~10点这一顿叫“朝食”或“蚤食”,下午4~6点这顿叫“暮食”或“晏食”,没有午餐,更没有宵夜,成语“朝三暮四”,就是这么回事,否则“午”哪去了?食物不够,所以要立规矩,不到饭点不能吃东西,否则一天吃到晚,哪有那么多东西吃?用“礼”来规范大家吃饭,不到饭点不能吃饭,这个社会才不会出乱子。至于到了饭点没东西吃怎么办?孔子没说,因为他也曾经饿肚子,毫无办法。
当然了,我们现在生活的物质条件比孔子当年好了太多,有条件去追求更美味、更有营养的食物。当季食物风味确实更佳,问题是,可以做到只吃当季食材的,只是极少数。过分强调吃当季食物的“不时不食”,于社会稳定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