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杜树坚
(十六)临终嘱咐
1.举三十六对,命门人建塔
有一天,六祖将法海、志诚、法达、神会等主要弟子召集到座下,对他们说:“你们和其他人不同,你们承担着重要使命。在我灭度之后,你们都将成为教化一方的宗师。所以,我现在教你们应该如何说法,才能不失本门宗旨。”然后,六祖对弟子们开示了三科法门和三十六对法,言:“举三科法门,动用三十六对,出没即离两边。说一切法,莫离自性”、“明是因,暗是缘。明没即暗,以明显暗,以暗显明,来去相因,成中道义。余问悉皆如此,汝等于后传法,依此转相教授,勿失宗旨”。弟子们听闻,皆悟大师旨意。
△ 临终嘱咐
△ 建报恩塔
太极元年(712年)七月,六祖安排弟子到新州国恩寺建塔,并催促他们早日完工,到了第二年(713年)夏末,塔完工落成。(后于2006年12月28日,国恩寺在此塔原址无意中挖出舍利子,方知大师当初“仍令促工”之用意,目的是为了赶在自己圆寂前将塔建好,将舍利子收藏于塔下)。七月一日,六祖召集众弟子来,宣布说:“我到八月就要离开这个娑婆世界,你们有疑问就尽快提出来,我为你们解答,使你们消除疑惑。如果等我离逝以后,就没有人教导你们了。”法海等一众弟子听闻六祖所言,都深感悲伤,涕泪横流。唯有神会一人神色如常,也没有悲泣。六祖说:“神会小师父能保持平常心,毁誉不动,哀乐不生,其他人却做不到。你们多年住于山中,跟随我修行,究竟修得了什么道呢?怎么境况一现前,就把握不住了呢?你们现在哭泣,究竟是悲伤什么?如果是因为担心我不知去哪里,那大可不必,因为我很清楚我自己的去处。如果我不知未来的去处,就无法提前告诉你们我是什么时候离去。你们之所以悲伤,只是因为不知我未来的去处罢了。如果知道,自然就不会悲伤哭泣了。”接着,六祖又作了一首真假动静偈,为众弟子开示。
△ 回归故里
偈曰:一切无有真,不以见于真,若见于真者,是见尽非真。若能自有真,离假即心真,自心不离假,无真何处真?有情即解动,无情即不动,若修不动行,同无情不动。若觅真不动,动上有不动,不动是不动,无情无佛种。能善分别相,第一义不动,但作如此见,即是真如用。报诸学道人,努力须用意,莫于大乘门,却执生死智。若言下相应,即共论佛义,若实不相应,合掌令欢喜。此宗本无诤,诤即失道意,执逆诤法门,自性入生死。
弟子们听闻,各得六祖的旨意,各自摄心,依法修行。
2.不传其衣,仅传坛经
得知六祖住世不久,弟子法海向六祖顶礼后问道:“和尚入灭之后,衣法当付何人?”也就是问,师父您圆寂后,衣钵和法脉传承交付给谁呢?
六祖回答说:“吾于大梵寺说法,以至于今,抄录流行,目曰《法宝坛经》。汝等守护,递相传授,度诸群生。但依此说,是名正法。”就是说,自从我在大梵寺说法开始,直至现在,所讲的法语你们整理辑录成书,以流传于世,书名就叫做《法宝坛经》。你们要好好守护,代代传承,以此度化大众。只要依照《坛经》的法义宣讲,就是顿悟法门的正法。
六祖接着说,现在我为你们传授了法门,而不再往下传衣钵袈裟,是因为你们对此法门已信心具足,而且感悟透彻,完全可以承担传承法脉之大任。并且,根据达摩大师当年的嘱咐,袈裟已经不适合再传。达摩大师初传衣钵时,曾经说了这样一首偈颂:
吾本来兹土,传法救迷情;
一华【1】开五叶,结果自然成。
意思是说,达摩祖师从西域印度千里迢迢来到东土(中国),传播顿悟法门,以救度迷惑的众生。真正要传的是法而不是衣钵,真正使人从中得益的也是法而不是衣钵。只是达摩初来之时,大家对他和他所说的法缺乏认识和信心。所以,须以衣钵作为表信证物,现在通过二祖、三祖、四祖、五祖到六祖,大众对禅法已有深入的认识,就没必要在传法之外再另传衣钵了。这是达摩大师对禅宗法脉在中国传承的授记。一华,指达摩本人;五叶,指二祖至六祖的五代传承。其实,达摩祖师早就预知到:禅宗的法脉经历五代的传承后,即是到六祖惠能大师这一代,结果就会自然形成,也就是外来于印度的佛教,将会落地成为“中国化、通俗化、大众化”的禅文化,并大兴于世。
六祖接着嘱咐大众说:“各位善知识,你们现在各自净心聆听,我为大家再说法。如果想要成就一切智慧,就要通达‘一相三昧’和‘一行三昧’。‘一相三昧’就是面对一切现象和事物,不起爱憎和取舍,也不计较利益、成败、得失等等,内心保持安闲恬静、淡泊圆融。‘一行三昧’就是在行住坐卧、举手投足等一切处,都能保持直心,不为外境所动。如果一个人能有以上两种境界,就如大地有了种子一样,将会生长万物,并结出累累硕果。故,‘承吾旨者,决获菩提;依吾行者,定证妙果’”。六祖又作一偈:
心地含诸种,普雨悉皆萌;
顿悟华情已,菩提果自成。
六祖又说,你们在修行时千万不要偏执,不要执著于静,也不要执著于空。因为心本来就是清净不染的,不增不减,不必取舍。你们各自努力,根据各自不同的境遇修行吧。
众弟子听闻六祖开示之后,恭敬作礼而退。
注:
[1]华:通“花”字。
作者:杜树坚 广东省新州六祖惠能文化研究会会长
图片提供:陈耀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