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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为何爆发中山港与黄埔港之争?
来源:岭南文史| 发表时间:2026-08-12 16:21

中山港与黄埔港均为民国时期广东投入大量资源发展的港口,两港位置接近,历史共性较多。而翻开三十年代广东港务史料,却发现两港建设之争格外耐人寻味。

孙中山于《建国方略》提出,要改造广州为南方大港。原规划核心在广州城区沿岸,黄埔仅作通航水道配套。此后广东官方逐步重新阐释蓝图,将黄埔塑造为广州外港,虽筹备多年、大肆宣传,却因资金严重短缺长期未能动工。1929年后,唐绍仪等人推动中山唐家湾建港,依托模范县特殊政策快速落地无税口岸,还借用“南方大港”名号谋求发展,进度远超黄埔港。1930年,邓彦华率先公开抨击中山港,古应芬亦从法理、利益层面力主优先兴建黄埔。而二者背后是广东省府与中山模范县对港口管辖权、财税收益的争夺。陈铭枢派系立场相异,多方声援中山港并在国民党三届四中全会促成中央决议,认可两港皆为抵御港澳经济侵略的举措,提议先行建设中山港。但中央文件无法消解地方派系对立,各方依旧各行其是。

这场围绕港口选址、政策归属的交锋,并未促成统一建设方案,两港依旧分头缓慢推进。其本质是南京中央、广东地方、中山模范县多方势力借港务建设展开的权力角逐,更成为三十年代国民党广东派系斗争清晰的时代投影。

1930年中山港与黄埔港争论下的派系斗争

中山港与黄埔港均为民国时期广东投入大量资源发展的港口。两港位置接近,历史共性较多,具有比较研究的价值。近年,学界对中山港、黄埔港的研究逐渐深入,但两港的历史关系仍较少提及。张晓辉将研究视野聚焦于民国岭南港口的比较与整理,首次将黄埔港、中山港等10个港口纳入统一讨论,认为20世纪初岭南港口因交通水平提升而腹地逐渐扩张,且贸易联系更加密切。

就中山港研究而言,黄珍德认为,筹办中山港无税口岸的动机之一是与香港、澳门开展商战。蒲泽轩、冯玉婵就香洲埠与中山港作史实梳理与比较,并在文化遗产保护层面提出若干建议。就黄埔港研究而言,孙晓林系统整理了黄埔港从筹备到实际建设的史实,认为黄埔港在发展过程中明显受广东主政者和国家政局变化的影响。

通过整理1930年报纸中有关中山港、黄埔港的报道,本人研究发现,中山港与黄埔港并非完全独立发展的两个个体,存在着竞争关系。而这又与当时中国国民党内广东派系的矛盾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研究1930年中山港与黄埔港建设的讨论过程,可以了解这一时期伴随着珠江口港务建设与竞争而衍生出的政治言论的历史,并可以探知国民党内部派系政治人物围绕两港港务发展而形成的博弈。

讨论的缘起:南方大港

孙中山在《建国方略》中提出,要改良广州为南方大港。为此,他亲自设计了自佛山至黄埔的水道改良方案,并提出建设新广州市。新广州市是广州城向南的延伸,以珠江后航道,即《建国方略》中提及的“车卖炮台及沙面水路”为中线,东侧河南岛(今广州海珠区)为商业区,西侧花地岛(今广州芳村)为工厂区。新广州市还应将“自河南头直至黄埔岛”的珠江前航道填塞成陆,发展街市。简言之,孙中山原计划的南方大港,是以原广州城为基础,着力向南发展延伸的“广州港”,其址应位于佛山至黄埔一带,核心地区在花地岛至河南岛间。而黄埔岛、长洲岛一带的水面,则是配合广州港规划改良开凿的“日布列治水道”“亚美利根水道”等,发挥更多的通航功能。

民国时期的珠江口海防据点众多,黄埔与唐家湾均是其中重要代表。这说明两地的位置都适合发展港口:

海军第四舰队司令部,兹以所属军舰已次第返省,遂从新派遣出驻各江河道,昨经订定各舰分巡驻防叚表,兹探录如下……海强驻唐家湾口一带……北江舰驻猎德、琶洲、东圃至黄埔一带。

黄埔港的派系背景是以古应芬、陈济棠等为领导的广东治河委员会、广东省政府。实际上,在《建国方略》提出以前,1915年,上海浦江浚河局总工程师海德生受广东治河处(即后来的广东治河委员会)就已通过勘测提出广州港附近的河道较浅,改良它们是发展广州港之急务:

广州一口,只能容纳下吃水十三英尺之船艘,即在盛潮,极其量亦不过容纳吃水十六英尺之船艘耳。窃以为如此商埠,必不能侪于航务中心点之列,以与世界竞争。且必有商业中一大部分,因本埠船艘停泊诸多不便,以致不能截留,而流入较为便利之他埠也。

1922年,美国罗拔工务洋行在承包广州政府委托的广州港(长堤、河南及黄沙一带)扩建工程时,还曾同时拟制过《广州外港和船厂扩建计划》。这说明孙中山在世时,广州政府极有可能已有在原有的南方大港规划基础上再设外港的规划。

作为水深及区位条件均适宜担纲广州港外港的黄埔,其港务计划的正式推进,则要到稍晚些的省港大罢工后。1925—1929年,中华各界开辟黄埔商埠促进会、黄埔开港计划委员会、黄埔商埠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介入黄埔港的规划和筹款工作,但始终停留在规划层面。1929年,国民政府直属的、由古应芬主持的广东治河委员会从广东省建设厅处接管了筹办黄埔港的职能。改隶后,黄埔港着手统合、确定修筑规划,并清理土地;同时加大了“黄埔港即南方大港”的宣传鼓动力度。

早在1926年初省港大罢工正处高潮时,《广州民国日报》刊登的一篇评论就提出:“促成开辟黄埔商埠,实现孙总理计划之南方大港,同时抵制外货,以制帝国主义者经济的死命。”这代表了罢工工人、市民对兴办黄埔港,反制英帝国主义的严正态度。

较早提出近似论述的官员是正在主持黄埔港筹备工作的李禄超。1928年底,他为争取经费提出:“目下军事敉平,训政伊始,黄埔为南方大港,开辟商埠,又为实业建设之最大端。”1929年元旦,他再度将黄埔港与南方大港的概念合并,称之为“今年最急要的建设”。

1929年中,广州市为了统筹发展广州内港和黄埔港的筹建,进一步强化了广州、黄埔为南方大港内、外港的宣传策略。7月,《广州民国日报》的评论称“将来内外两港完成,信其益以相促而共进”;8月,评论称“(指广州内港与黄埔港)彼此相辅而行,则广州市将一跃而为世界商港”;9月,评论称“南方大港之实现,亦非不可能。盖内港与黄埔……相辅而行,不生冲突”。10月,广州市工务局长程天固提出:“广州和黄埔,是尽在南方大港的市区之内的,并不是把他分而为二——黄埔还黄埔,广州自广州……以整个的南方大港立论,则广州之港,为内港,规模可以较小;黄埔之港,为外港,规模自应较大。”但直至1930年7月,黄埔港仍处于规划阶段。

虽然工程长期处于规划层面,但黄埔港的经费筹措工作先行一步:一是政府拨给,二是募股筹款。政府拨给部分,1926年5月至1929年2月,财政部按月向黄埔港主办机构拨款,共计超过毫洋27万元。募股筹款部分又可细分为财政部、广东省政府通过发行公债并摊派各级政府、党部认购来的830万元和民间集股得来的24.5万元,而前者又在北伐战争时被整体挪用于纾解财困。换言之,黄埔港真正能够用于建设的股款仅有20多万元,为最初预算的1.2%。

直至此时,黄埔港仍未正式动工。广东治河委员会、广东省政府、广州市政府主要只进行舆论宣传造势。可以说,在黄埔开辟广州港的外港,虽非孙中山在《建国方略》中所设计的南方大港原旨,但却是历任筹备该港港务人员对广州乃至整个珠江三角洲水文条件的现实认同。

然而,国民政府内部并未完全把南方大港与黄埔港画上等号。1929年,交通部在《交通报告》中提出要整理、开辟全国港埠。“筹筑海州及黄埔港埠”和在广州建设南方大港的“完成总理港埠计划”是两项不同的工作。

1929年2月,国民政府对中山县实行模范县制(特别县),并特设中山县训政实施委员会。中山港的派系背景就是以唐绍仪等中山籍人士、中山县官员为领导的中山县训政实施委员会,同时也获得部分广东省政府官员的认同。自1929年5月,中山县训政实施委员会名誉委员容星桥首次提出在唐家湾开辟中山港后,其落实效率远超黄埔港。1930年2月,已改任中山模范县县长的李禄超创立了唐家环商港筹办委员会;5月,国民政府批准中山港为无税口岸。期间,中山港部分设施已付诸运行。以至于1930年10月,新任中山模范县县长黄居素大胆提出:“中山港既已经政府明令公布定为无税口岸,而港湾建筑亦在着着进行。行见工、商、渔诸业,雾集云屯,汹涌而至,南方大港,指愿可成。”

与黄埔港具有和南方大港计划相关联的长期理论建构不同,黄居素此次将中山港和南方大港相关联的言论较为突兀,也想从孙中山的南方大港计划中寻找理论依据和支持。

中山港的经费筹措方式与同时期黄埔港的方式十分相似,都有政府拨给的款项,但募捐层面只有民众集股,缺少各地政府、党部认筹的部分。政府拨给款项方面,与黄埔港可直接获得财政部的拨款不同,中山模范县只能以自留税金的形式办港。1930年初,南京国民政府同意中山县可留国税、省税总额的25%用于建设模范县,但非全部用于中山港。半年后,中央政治会议将这部分税金缩减至每月3万元,且难按时拨给。为此,中山县在县域内发起“民众造产运动”,希望通过新成立的中山县民众实业公司筹集500万元办理港务。但直至1930年底,民间集股所筹集的资金仍不足预算的8%。在经费困顿方面,中山港和黄埔港的状况类似,但中山港所筹资金较黄埔港稍多。

基于中山港采取边开办边建设的运行模式,且无税政策得以落地,广东省政府、中山模范县政府便打算于1930年7月20日筹办中山港开港典礼,但典礼现场因台风等原因被毁。7月29日,广东省通过省建设厅长邓彦华关于中山港开港典礼展期的提案。8月2日,陈铭枢、邓彦华等将开港日期定于5日举行。随后,典礼因经费问题又无限期延期。

因中山港后来居上的建设进度,1930年8月,围绕两港的筹建讨论被摆在台面上。

广东治河委、建设厅的发难

1930年6月28日,广东省政府组织的中山港典礼筹备委员会召开第一次筹备会议,陈铭枢、唐绍仪等人出席。会议推选邓彦华为主席,黄居素、欧阳驹(兼总务股主任)为副主席,李禄超、陈策、陈庆云、许崇清分别为设置、交通、警卫、宣传股主任。7月29日,原定开港典礼延期后,陈铭枢携邓彦华等赴中山港,与唐绍仪商讨开港事宜。考察结束后,陈铭枢返回广州,作了许多看好、支持中山港的发言。

但是,陪同陈铭枢考察的中山港典礼筹备会主席邓彦华,则在8月5日开港仪式无限期延期后的第二天公开反对中山港,并首次将中山港开港与黄埔港建设筹备对立起来:

粤建设厅长邓彦华呈省府转呈国府,反对唐家湾辟港,并请恢复黄埔开埠。理由:(一)唐家湾开港,违反总理《建国方略》;(二)唐家湾水深二寻,冬涸见底,二万吨船即不易停泊;(三)该湾沙石更多;(四)风势太猛;(五)缺乏淡水;(六)人口太少;(七)对外防御不易;(八)与内地交通不便。至黄埔开埠利益:(一)已有六十年之规划;(二)建设上有无线电台及银行等;(三)与广州铁道及省道中心点相近,内港交通便利,益以庚款之拨助,事半功倍。

为何邓彦华会从筹备典礼主席转变为反对中山港建设的“领头人”?为何邓彦华作为陈铭枢的随行官员,产生了与陈铭枢的乐观态度截然不同的观点?这或可从他的履历中探知。

邓彦华出身北伐第八路军,曾任大元帅大本营参军处上校,是孙中山的贴身副官,长期与古应芬、陈济棠等人共事。1927年,他任广东省防军师长兼广州市公安局局长。广州“四一五”政变后,他是执行“清党”行动的右派人物。1929年8月12日至1931年,他任第五届广东省政府委员兼建设厅长,开办了一些重要工程,如西村士敏土厂、省立体育场等;随后兼任广东治河委员会委员。

1929年中,黄埔港筹备事宜实际由广东省建设厅办理。11月,广东省建设厅将黄埔港及其公司移交予广东治河委员会。但无论黄埔港的筹办方如何转变,作为建设厅长兼治河委员会委员的邓彦华都有条件和机会介入到黄埔港的港务筹办工作中。

邓彦华在经济发展的看法上严格遵循孙中山对国家建设的规划。他在《广东的建设问题》中曾集中讨论广东该如何协调好国民革命与基础建设的关系:

中国现在非急切去遵守《建国大纲》所指示的去建设不可!

其他认为应该建设者,如商、工、矿、农、交通各事业,我们都应该本着民生主义为原则去实现总理所著的《建国大纲》《建国方略》。换言之,我们须努力去实现革命的建设。

20世纪30年代初的广东已进入了有计划建设的时代。尤其是邓彦华在省建设厅厅长任上正是广东省建设纲领施行的重要时期。邓彦华十分推崇计划建设:若循这个“纲领”去做,则“五年之后,当有可观;十五年之后,苟无其他意外之障碍,当可全部完成矣。”

港务方面,邓彦华主张建设以内河水运为主的全省交通体系。他认为,广东当时虽具备航空、铁路、公路,但交通设施总体仍不成熟。建设以内河水运为主的全省交通体系,符合广东“地沿南海,中贯三江”的地理水文条件,根本在治理、疏浚全省水道,以防洪涝水患,服务好商业、航政等领域。这些观点基本都源于《建国方略》。

身兼广东省治河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建设厅长、中山港典礼筹备会主席,这使邓彦华成为1930年两港筹建讨论的典型人物和“领头人”。没有史料能证明中山港开港典礼几次延期是否有邓彦华从中作梗有关,但其公开言论可以证明,他并不支持中山港的建设,更倾向于建设黄埔港。这与他所任职务及所处立场和派系息息相关。

1930年10月、12月,国民党元老、广东治河委员会委员长古应芬两度借“南方大港”公开发表支持黄埔港、反对中山港的言论:

1.开黄埔港 问:先生兼治河会委员长,黄埔港乃总理规定之南方大港,治河会已积极进行开辟,将于何时兴工?答:此乃总理规定之伟大建设,当然要去完成,惟第一先要有款。计开黄埔港及浚深附近河道,约需款七八千万。现已定由庚款项下借拨二千余万,尚需四五千万元,则拟发行公债招集。我粤民众对此伟大而有切身利益之建设,当必热心赞助,不难完成。现已在测量中,只待计划完竣,则可兴工。

问:开辟黄埔港时,是否同时开辟唐家湾中山港?答:总理规定者只有黄埔港而无中山港,故吾人应先去完成黄埔港。

2.粤省府已决筑黄埔港,明春开工。经费由庚款拨付一部,中山港计划作罢云。

总之,作为代表广东治河委员会利益的古应芬、邓彦华,自然倾向于将“南方大港”的定义纳于治河委员会能够控制的范畴之内。中山港发展过快,必然抢夺了黄埔港的利益。同时,二人作为广东实际主政者陈济棠的军事同僚兼省政府官员,他们自然也希望南方大港始终掌握在广东省政府的管治体系内。而位于唐家湾的中山港,则由国民政府直辖的中山县训政实施委员会及其下属的模范县政府主办,明文规定60年后方才移交广东省政府管理。这关乎南京国民政府与广东省政府之间的央地财税分配问题。从财税利益看,黄埔港的建设本来就是为化解香港作为自由港而对广州港乃至广东省带来的冲击。若珠江口再增加一个具竞争关系的中山无税港,则将会进一步缩减黄埔港为广东省带来的税收。兴办黄埔港的同时取缔中山港,更符合广东省政府的利益,这也正是激发他们开展这场港务筹建讨论的出发点。

其实,由谁掌控港口的问题实际上就是广东省和中山模范县之间乃至其背后掌权的官僚根本利益问题。换言之,这已不仅是争夺孙中山《建国方略》中建设南方大港解释权的问题,是借南方大港的概念争夺珠江口广东自办港口权力的问题。从这一角度观察,也就不难理解邓彦华虽身为中山港开港典礼筹备会主席,但在开港典礼数次延期后立即反对中山港开港的言行。

支持中山港的声音

中山港筹备开港典礼之初,唐绍仪就曾借用孙中山的观点论述建设中山港的合理性。他并没有像黄居素那样大张旗鼓地化用南方大港,却充分说明孙中山对开辟中山港的支持:

唐家湾开辟问题,在十年前兄弟曾与总理讨论过,总理非常赞成。总理从前又曾派海军总长程璧光来此住了十天,与兄弟研究唐家湾形势,决定开为军港,现在国府已准开唐家为商港,其实军港与商港都无冲突,纽约为商港,亦为军港,波斯顿为商港,亦为军港,中山港现定为商港,亦可加为军港。

就广东治河委员会、广东省建设厅反对中山港开港的舆论发难,中山训政实施委员会、模范县政府屈于仍需与广东省政府合作的微妙关系,并未就古应芬、邓彦华等人的说词在报纸上公开驳斥,仅公布中山港筹备进度,以正面宣传挽回中山港的舆论弱势。但在中山模范县内部,主政官员还是对黄埔港方面有所反驳。1930年8月25日,邓彦华公开反对中山港后的第19天,中山模范县县长黄居素在演讲中说:“还有人以为黄埔港既是开港,那么中山港可以不必开了,并且以为中山港尚有许多不可能的条件。从这几句话研究,其实中山港的开港与黄埔并无妨碍,或者还会影响黄埔开埠很好的结果。”

同年9月25日,唐绍仪仍在为中山港工作奔走,计划前往南京与中央沟通港务细节,并表达了对开港未来的信心。

除唐绍仪、黄居素两位中山县长官外,部分广东省政府要员也曾公开表示对中山港的支持。早在1930年4月1日,蒲良柱、林翼中就曾客观报告两港的关系:

又中山县唐家湾建筑无税港一事,近今中外人士,都很注意。因为如果能够实现,则不独可将港澳两地生意夺来,并且如由广州筑一铁路直达唐家湾,则一切对外贸易,可不再经过香港,而以该处为货物的出入口了。闻中央决将该地辟为商埠,至若黄埔筑埠本早已决定,但广州市的发展有向东的趋势,将来自然可以将黄埔变成商埠。但唐家湾面临大海,水量甚深,大船均可来往,将来一定可以成为大商埠,较黄埔为尤胜。望大家注意宣传,以促其实现。

最具代表性的广东省要员是陈铭枢。他多次在公开场合,如中央全会、总理纪念周、国庆纪念活动等为中山港作正面宣传,并提及要支援中山港建设。1930年7月7日,在中山港原定开港典礼日期即将到来之际,陈铭枢曾特令广东省财政厅厅长范其务拨出3万元作为开港典礼专款经费。8月3日,自中山港考察返穗后,陈铭枢在广东省政府总理纪念周活动上亲自报告,声援中山港。5日,陈铭枢在演讲中明确表态:“总之唐家湾开港,现在已不是能不能的问题,而只是如何开辟的问题。”

11月25日,陈铭枢在上海广肇公所向在沪广东政商人士报告广东建设情况,其中着重介绍了广东省政府为中山港而制定的佛(山)中(山港)铁路计划。12月1日,陈铭枢接受采访时表态:“商善后,中山港关系南部繁荣,粤人宜努力促成。”

陈铭枢的代表性不仅仅在其言论上,更在其职务上。作为广东省政府主席,陈铭枢其实也是广东治河委员会委员,参与了黄埔港的筹备工作,多次出席古应芬等组织的黄埔港筹备会。然而,他鲜在报章上谈论黄埔港,远不及为中山港舆论造势那般积极。陈铭枢对黄埔港的反应或许与他同古应芬、陈济棠的关系有关。陈铭枢曾回忆1931年“宁粤分裂”前的广东派系:

浊者如古应芬之流,常凭借其资格,利用政治背景来朋比营私……(我)遭到大部分胡派的嫉视,因而他们捧“扮猪吃老虎”的陈济棠同我对立。

陈铭枢与古应芬、陈济棠等人并非同一派系。他倾向于中山港建设,也是反对古应芬、陈济棠等人倡建黄埔港的具体表现与策略。

而陈铭枢为中山港建设最重要的言论支持,莫过于在1930年11月18日召开的国民党三届四中全会第五次会议上的临时动议:“中山自由港之建设,为发展中国南部国民经济之要图,应由国民政府从速完成之。”这直接影响了这次全会对中山港计划的决议。在《三届四中全会宣言训令决议宣传纲要》中,中山港建设案位列四中全会有关建设的重要决议案,充分显示国民党中央对中山港的重视与支持:

广州为我国南部的第一商港,交通便利,商贾云集,为现代物质文明大都市之一。但是为邻近的香港,英帝国主义在那里竭力经营,开辟为自由港,广州遂造莫大的打击,商业日就衰落,一切国际贸易和国民经济,大都直接间接受英帝国主义的压迫和支配。国民政府为积极抵抗英帝国主义的经济侵略计,除已遵照总理的《实业计划》,努力筹备建筑黄埔商埠,以谋振兴工商实业外,同时又竭力筹划开辟总理故乡中山县的中山港,力图贸易的发展,以稳固广州南方大港的基础。但黄埔商埠的建筑,需款较巨,一时未易完成;故决先行着手完成中山港的开辟。

这次决议沿用了《建国方略》对香港自由港开辟冲击了广州港的论述。无论筹办的是黄埔港或中山港,均是反对英帝国主义的手段与措施。决议虽然认可广东省将黄埔港源自《建国方略》的说法,但又将中山港、黄埔港同时置于服务广州南方大港的位置。这显然并不符合广东省一直以来希望将广州、黄埔宣传为南方大港内、外港的策略。中山港反而获得宣传上的便利:黄埔港方面利用《建国方略》中南方大港并无中山港相关论述的攻击被化解。

决议指出,黄埔港经费短缺,要着手中山港的开辟。由此可见,国民党中央虽然为广东省稳定了黄埔港作为南方大港的定位,但将正在进行的中山港工程提升到全党层面的急切任务,需要“先行着手完成”。这显示出对中山港建设的支持。

然而,国民党内的派系斗争并不会因这份有关中山港建设的决议案而改善。在四中全会闭幕的一个月后,古应芬仍旧代表广东治河委员会、广东省政府在采访中单方面宣布“中山港计划作罢”。

1930年的这场关于兴办黄埔港还是中山港的争论,源于以古应芬、邓彦华为代表的广东治河委员会、广东省政府与以唐绍仪、黄居素为首的中山模范县对孙中山的南方大港规划存在不同的解释与运用。在这次港务建设的舆论场中,黄埔港对中山港具有更大的优势。这可以归因为黄埔港的兴办方有国民政府直属的广东治河委员会及广东省政府、广州市政府多方合力。同时,黄埔距离广州更近,是晚清以后广州贸易体系中的重要一环。且自孙中山提出南方大港的规划后,历任筹备黄埔港的人员接力完成了“黄埔港为南方大港之外港”的理论建构。故广东治河委员会、广东省政府对黄埔港建设的宣传策略更为人所接受。

相比之下,由中山县训政实施委员会领导的中山港在舆论上较为弱势,虽然以黄居素为代表中山模范县官员也套用“南方大港”的身份造势,但反响较小。对于古应芬、邓彦华等人在报章上的公开反对,中山港一方面碍于合作未有公开驳斥,另一方面则忙于自身港务及无税政策的奔走而疏于表态。虽然中山港建设计划在1930年底召开的国民党三届四中全会上深受重视,甚至被提升为全党层面的急切任务,但仍旧遭到广东地方政府的排斥。其在这场港务筹建争论之中所处的舆论处境未有改善。

不过,这场港务筹建争论最终也并未产生出一个确切的结果,双方仍然在各自推进着黄埔港、中山港的建设。显然,这场带有零和博弈思维的港务争论本身对两港实际建设的推进作用极其有限,仅仅只能算作是国民党内,尤其是广东内部不同派系权力斗争下的一个缩影而已。

作者:吴志鹏,广州大典研究中心馆员

本文来源:《岭南文史》202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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