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戴曼曼报道:为促进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共同发展,中国人民银行、香港金融管理局15日发布联合公告,决定同意内地基础服务机构和香港基础服务机构开展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南向合作(简称“南向通”),“南向通”将于9月24日上线。
据介绍,“南向通”是指内地机构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基础服务机构连接,投资于香港债券市场的机制安排。
公告称,“南向通”是中央政府支持香港发展、推动内地与香港合作的又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内地机构投资者拥有更多的投资渠道,有利于稳步推动金融市场双向开放,有利于支持香港提升竞争优势,巩固国际金融中心地位,保持长期繁荣稳定。
“南向通”遵循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相关法律法规,遵守现行香港债券市场政策框架,不改变内地机构投资者“走出去”投资香港及全球债券市场的政策安排。“南向通”具体规则另行制定。
据介绍,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监管机构各自采取所有必要措施,确保双方以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为目的,在“南向通”下建立有效机制,及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内地与香港债券市场监管机构完善监管合作备忘录,健全监管合作安排和联络协商机制,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和公平交易秩序。
中国人民银行还就“南向通”有关事宜发布了通知。通知称,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境内投资者可通过“南向通”开展债券投资,标的债券为境外发行并在香港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所有券种。“南向通”跨境资金净流出额上限不超过年度总额度和每日额度。目前,“南向通”年度总额度为5000亿元等值人民币,每日额度为200亿元等值人民币。
据了解,2017年7月,“北向通”上线,四年多来累计成交量为12.3万亿元人民币,带动境外投资者以超40%的年均增速增持我国债券。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南向通”未与“北向通”同步开通。
那么,为何此时开通“南向通”?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中央决策部署,适时开通“南向通”,一是有利于完善我国债券市场双向开放的制度安排,进一步拓展了国内投资者在国际金融市场配置资产的空间;二是有利于巩固香港联接内地与世界市场的桥头堡与枢纽地位,助力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维护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