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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个生态环境法典科普与生态修复实践基地揭牌 守护绿水青山,广东有了实践基地
来源:羊城晚报-PEARL| 发表时间:2026-06-04 10:23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薛仁政 实习生 刘慧婷

近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联合海珠区湿地保护开发中心在广州海珠国家湿地公园举行生态环境法典科普与生态修复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揭牌暨共建协议签约仪式,广东省首个生态环境法典科普与生态修复实践基地正式建成。

据了解,基地的建设旨在助力全面落地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讲、专业法治培训、科普档案建设等工作,拓宽生态普法覆盖面,让生态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同时,基地的设立将以海珠湿地的生态条件为基础,开展生态修复实践探索,联合各共建单位推进植被恢复、水土保持、污染治理等实操工作,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修复经验,全力将基地打造为区域生态修复示范样板和技术创新试验平台。

让“绿色法典”走进群众:

打造全民普法新阵地

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6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生态环境法典是继民法典之后,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我国生态环境领域的基本法律,为新时代生态保护筑牢了最严密的法治根基。

仪式上,广州市生态环境局海珠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是我国生态环境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守护绿水青山、推动绿色发展的法治基石。基地建设的核心使命之一,就是让这部“绿色法典”真正走出纸面、走进大众。

未来,基地将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讲、专业法治培训、科普档案建设等工作,把法律条文转化为普通人听得懂、能参与的内容,切实拓宽生态普法覆盖面,让生态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海珠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强调,基地落地海珠湿地,为生态法治宣传、生态损害赔偿公众参与搭建了全新平台,也为城市建设与生态保护深度融合开辟了新路径。

接下来,海珠区将持续推动生态修复、法治宣传落地见效,压实各方生态环保责任,全力将基地打造为生态法治宣传窗口、社会共治共享典范,以优质生态资源赋能区域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绿美海珠、绿美广州贡献力量。

告别“一罚了之”:

探索多元共治新路径

除了做好普法科普,基地更是生态修复创新实践的“试验田”。今年3月,海珠区已经在生态损害赔偿模式上做出了全省首创的探索。

在处理两起医疗机构废水超标排放案件时,海珠分局创新性地采用了“环境健康科普宣传”替代传统的现金赔偿方式。据悉,这是广州市作为国家环境健康试点单位以来,首次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环境健康教育相结合的创新实践,为全省首例。

记者了解到,传统模式下,轻微环境违法案件处理中会出现“赔偿金额较小但鉴定成本高”的情形。因此,海珠分局没有“一罚了之”,而是创新提出“替代修复”方案——企业可发挥自身医疗专业优势,开展不少于赔偿金额价值的“环境与健康”科普公益活动,既能提升公众的环保与健康意识,又能减轻企业额外的负担。

此次案例的成功落地,标志着广州市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上迈出了重要一步。

“基地的建设将以海珠湿地的生态条件为基础,开展生态修复实践探索,联合各共建单位推进植被恢复、水土保持、污染治理等实操工作,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修复经验,全力将基地打造为区域生态修复示范样板和技术创新试验平台。”海珠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海珠分局将以基地为“试验田”,探索构建多元化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承担体系,以长效机制守护生态惠民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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