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拟出台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新规
文/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宋王群
原本供市民临时停车的公共资源,成了部分车辆的“固定车位”,有的车一停就是数周,这不仅让真正有临时停车需求的市民“一位难求”,更加剧了道路交通拥堵。针对这一乱象,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日前完成了《深圳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修改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征求意见稿》拟对道路临时停车欠费不缴、长期占位等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和信用约束。
部分道路车辆乱停
连日来,记者走访深圳部分道路发现,道路两旁乱停车的现象较为普遍。
“你看这辆车,停在这儿至少一周了,车窗都积了一层灰。”在科联路,市民李先生指着路边一辆灰色轿车告诉记者,“路边车位原本是为了方便我们这种临时办事的,可如今我转好几圈都找不到位置。”
长祥路、融汇路的情况类似。这些路既有画线的正规路边停车位,也有未画线的区域。记者看到,画线的路边停车位内,部分车辆疑似停放已久,车身布满灰尘;而在未画线的道路两旁,违停车辆同样成排“占领”道路。
每天要经过融汇路的网约车司机张师傅指着前方的车流对记者说:“早晚高峰期间车流量大,道路两边再停满车,若前面堵车,后面的车全都动不了。”
有3项关键调整
《征求意见稿》主要提出3项关键调整。其一,欠费不缴、长期占位将面临行政处罚和信用约束。新规拟通过依法追缴欠费并辅以行政处罚和信用管理手段,督促车主合理使用道路停车位,解决部分车辆长期占用公共资源却不缴费的问题。
其二,预留15天“容错期”,缴费更宽松。为体谅车主可能出现的疏忽,新规拟设定15日的主动缴费期,在此期间完成缴费的可不予处罚。
第三,不强制启动缴费流程,缴费方式更灵活。车主可自主选择通过“宜停车”平台预购时长、绑定信用卡自动扣费或停车后补缴等方式,无需每次停车都启动缴费流程。
《征求意见稿》拟引入的信用约束机制被业内人士视为“杀手锏”。一位车主告诉记者:“这个办法好,有些人可能不怕罚款,但怕影响信用。”
缴费方式更便民
《征求意见稿》优化了管理方式,不再要求“道路停车位使用人每次停车时都启动缴费流程”,车主可以通过“宜停车”平台预先购买停车时长,也可以绑定信用卡等支付渠道自动扣费,还可以在停车结束后规定时间内方便时再缴费,操作方式更加灵活便利。
《征求意见稿》还进一步明确了道路停车位的准停车型,仅限微型、小型、中型载客汽车及微型、轻型载货汽车,其他车辆不在其列。
针对市民关心的“路边停车费去了哪儿”的问题,《征求意见稿》明确,路边临时停车位使用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上缴市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收取情况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这一做法回应了公众对资金使用透明度的关切。
随着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束,交通部门将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对送审稿进一步完善。